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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荐读>深深检察情
“我的经历我见证”宁夏检察四十年征文
2018-06-0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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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张瑞

小时候“人民检察院”这几个字眼从未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整个中学时代,开始迷恋法制类节目,公诉人开始进入我的视线。进入大学,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随着对法律学习的不断深入,我对法律的认知也更加深刻,我知道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享有很多职权,最重要的便是公诉权,我开始梦想着要当一名在庄严而神圣的法庭上指控犯罪的人民检察官。于是,我努力地学习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我毅然决然的踏上返乡的列车,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又义务反顾的选择了检察院。

如今,我已是人民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梦想成真,我感到非常的骄傲与自豪,工作的六年时间里,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再到员额检察官,一步一个脚印,勇敢的接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喜悦的收获着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尽管过程漫长而又艰辛,但我从未退却与后悔,每经历一次成长都更加坚定了我继续向前的动力。

   记得还是一名书记员时,协助案件承办人去提审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只有14岁,却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将一个小女孩带至没水的水渠内奸污。提审时,犯罪嫌疑人久久不肯供述罪行,起初不论我和同事怎样说服他都不说话,最后我以一个大姐姐的身份和他闲聊起来,和他拉近距离,在取得他的信任的时候问明他不肯供述的原因,一是因为我的同事年龄比较大,他很害怕,二是因为他的母亲在场,他很不好意思。据此我们在他父亲在场的情况下让他母亲在外等候,我的同事除非补充提问一般也不说话,我语气温和的先给他讲述青春期的心理生理特征,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尽管构成犯罪法律对未成年人也会从轻减轻处罚。消除了他的种种顾虑之后,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始如实地供述起自己的犯罪事实来。尽管提审进行了一个上午,但是我还是感到很高兴,也很欣慰。这次提审给我很大的触动,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仅需要凌然正气,有时也需要作为普通人的柔情,在工作的时候要讲究方式方法,讲究策略,不可蛮干、孤注一掷。

   还记得,自己承办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不批准逮捕后,那时,按照规定我们要向被害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我在电话上刚给被害人说了一句要告知他不批准逮捕理由,电话那头就传来了一阵“狂轰乱炸”,而且声音大的非常震耳朵,被害人根本没留给我说话的机会,还不停的威胁我,威胁我的单位。就在电话那头的骂声不断时,我的心里很复杂,既有委屈,觉得被害人不讲理,怎么连解释的机会都没给我,就胡乱妄断言论呢,后来换位思考一想也可以理解,于是我静静的听着他说,直到他骂完缓和下来,我刚向他解释了几句,他又开始威胁,让我第二天等着他来找我,他要带家里的百十号人来围攻我们单位,我平静的告诉他,第二天我在单位等他来了,再向他解释,正说着,他就将电话挂断了。挂完电话,我的内心也很害怕,害怕被害人万一就不讲理解释不通带着一帮人来闹或者报复我怎么办。我的担心一直持续了一周,被害人始终没来。后来听说嫌疑人和被害人自己私下协商解决了这件事情,我悬着的心中终于落了下来。由此,我在想,我办理的仅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案件,而我的同事,那么多的检察官、公诉人还办理着黑社会性质、邪教等重大案件,嫌疑人及其同伙曾明目张胆的威胁过他们,他们的内心或许也有担心,但自己的安危比不上人民的利益、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危、法律的尊严及权威!案件还是仍旧办理,诉讼还仍旧进行,那些犯罪分子,最终还是被绳之以法,这些公诉人、检察官们怎能不让我肃然起敬!而我承受的根本微不足道,面对的仅是冰山一角!

如今,我已成长为一名办理二百多起案件的人民检察官,我深知司法体制改革后,我踏上的又是新的征程,未来的困难和挑战或许会更大、更难,但我不会忘了自己和检察事业的约定,更会铭记从步入检察院的大门时那一刻起,我已经把检察工作视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内心怀着一份炽热而真诚的爱,渴望把我的智慧和汗水,青春和生命,都交给检察事业,用我的一生去谱写、抒发我对检察事业的深深情怀,将“忠诚、公正、为民、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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